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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秒,羞耻感像山洪暴发,不,是海啸级别的,直接把他淹没了。

就跟藏在抽屉里的私房话本被人拿到台上公开朗读一样,头皮一阵阵发麻。

好吧,他承认,那个“朋友”——就是他自己!

当初刚穿越,年纪又小,日子过得闲得发慌。

就想搞点外快补贴生活。

干脆把前世火过的网文抄一遍呗。

比如《盗墓笔记》那一类的。

躺着收钱岂不是美滋滋?

那时他还觉得自己聪明绝顶,简直是天才。

结果很快就被现实毒打。

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字的小说,谁记得全啊?

他也终于明白一件事:那些重生文里写的,主角靠抄书一夜暴富——全是忽悠人的!

你得有多变态的记忆力,才能一个字不错地还原整本书?

最后只能硬着头皮边想边写。

而庄岩的第一本书大致是这样写的:一个平平凡凡、丢人堆里找不着的普通人,有一天突然被律师找上门,说他的远方亲戚是个世界级富豪,留了一大笔遗产,还有一群美女等着他继承。

于是主角战战兢兢接手家产和美人团。

印象最深的一个桥段是:

主角原来穷得叮当响,在公司做社畜,继承财产后回去辞职。

老板还像往常一样骂他废物,准备训人。

主角直接甩脸怒吼:装什么装,老子不干了!

然后霸气自报身份,说自己坐拥百亿资产、几十套豪宅。

顿时,那个势利眼老板和一群曾经嘲笑他的同事全傻了眼,眼神全是羡慕嫉妒恨。

爽不爽?

当然爽!

从此主角走上巅峰人生……

别说,第一本书还真小爆了一下,赚了点零花钱。

也让庄岩那段日子彻底开启躺赢模式,过得舒坦得很。

所以说,庄岩是真的懂写作,也懂网络小说的那一套套路!

“那个嫌疑人方硕新,已经写了整整四年小说。”

庄岩皱眉,神色凝重,“为什么他写出来的东西不仅毫无进步,最近这本跟案件有关的,反倒像是小学生交作业?你不觉得奇怪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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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听这话,大家全是一愣。

谁都知道熟才能生巧。

就像某些活儿刚开始不会干,干多了自然就熟练了。

刚开始上手时,谁都会有点慌。

可时间久了,怎么也能玩得转。

再怎么说,就算脑子慢半拍,基本操作总该会了吧?

这道理谁都懂。

所以问题来了。

方硕新好歹写了四年小说。

怎么现在写出来的东西,不但没进步,还跟刚入行那会儿一个样?

特别是那些让人看得直皱眉的桥段,比他早年的作品还差劲?

这说得通吗?

庄岩一句话,把屋里所有人都点醒了。

这根本说不通!

“照你这么讲,他嫌疑不小啊。”

一组组长沈正阳眉头拧成疙瘩,“但你之前明明说了,这人身上压根没啥可疑的地方,甚至连那个作案人都可能没见过。

要是他真没接触过嫌疑人,也没卷进案子里,那他写的小说,怎么偏偏跟四起案子对得上号?”

能在国安干活的,脑子都不简单。

尤其是一组。

专门对付间谍、特务那一套。

这次之所以拉着二组一起查,是因为作案的人,很像“特工”干的。

为啥这么说?

四起案子里,有一起是疑似间谍偷情报的。

手法干净利落,完全是专业特工那一套。

普通人学都学不来,更别说模仿了。

“这点我也想不通。”